受委托,我市场定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6时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及挂牌价:
竞价标的:高新区科技孵化园(创新大厦)整体资产
高新区科技孵化园(创新大厦)资产建成于2014年初,土地性质为科教用地/科研,占地面积约24615.11㎡,房屋建筑物面积共计26957.91㎡(其中,不动产权证的证载房屋建筑物面积共计22953.79㎡,人防工程建筑面积4004.12㎡)。
挂 牌 价:人民币****52532.00元
(注:标的物现状均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受让方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非法人组织等。
2、具备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的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四、预展时间及地点:
预展时间:2025年5月6日至5月15日(工作时间内)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在公告期内,须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踏,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后,再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负全部责任。
2、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需制定高新区科技孵化园运营方案并提交至**市产权交易市场。
3、报名截止后,转让方将对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提交的报名资料及高新区科技孵化园运营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方可参与竞价。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足额交纳了保证金,并提供了经转让方审核通过的高新区科技孵化园运营方案的,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竞价标的,并按照**市产权交易市场的公告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和**市产权交易市场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市产权交易市场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意向受让方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成交确认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6、意向受让方须在最终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7、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8、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权属转移工作,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自承担的税费。
六、报名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在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2025年5月15日17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0000元整(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保证金缴纳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号: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五马支行
账 号:457********0000064160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最终确定为受让方后15日内到**市产权交易市场办理成交手续并缴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3、转让标的转让为现状交接。在对此标的物再次进行利用时,造成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及**市产权交易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报名地址:
报名地点:**市**西街40号二楼217室
咨询电话:0355—****257
微信公众号:**产权
网 址:http://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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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