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国道318线新增测速交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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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队国道318线新增测速交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16:24
开标时间 0002年11月30日 00:00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美娟
项目联系电话 028-****8359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人民路3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6077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印鳌路15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8359
附件:
附件1 ****大队国道318线新增测速交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202****9001)-文件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大队国道318线新增测速交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按照谈判文件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根据该条停止评审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200002688[2025]00023,预算品目:交通管理设备,预算金额:600000.00元,最高限价:600000.00元。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付款条件说明:(1)自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00%。(3)本项目验收合格1年后,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3.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共16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6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5.监督机构:****财政局 电话:028-****433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人民路333号

联系方式:028-****6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028-****8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美娟

电话:028-****8359

****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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