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经济开发区承接京津现代制造产业转移示范园一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区)设计澄清说明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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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承接京津现代制造产业转移示范园一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设计澄清说明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开发区承接京津现代制造产业转移示范园一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设计

****开发区承接京津现代制造产业转移示范园一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设计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开发区承接京津现代制造产业转移示范园一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设计招标文件中部分调整:

一、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 报价方式 3.2.4 最高投标限价”

原内容:3.2.3 报价方式 总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241.136万元,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变更为:3.2.3报价方式 单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35元/平方米,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付款方式”

原内容:

1.提交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2.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

3.工程验槽合格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4.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5.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变更为:

1.提交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2.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

3.工程验槽合格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4.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5.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最终结算金额以中标单价乘以规委会审核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标书代写

原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设计费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元进行报价,设计周期: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

变更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设计费投标报价每平米(单价):大写: ,小写: 元进行报价,设计周期: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

请各投标人以本次发出招标文件为准。

****

策达(沧****公司

2025年4月16日

文件名称 文件类型 校验码
澄清文件4.16.jpg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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