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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海洋服务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2025年度**省海洋服务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现组织提报我区2025年度海洋服务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相关申报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海洋服务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是指对海洋服务业企业的新增经营性、****银行贷款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贴息标准为企业已实际支付,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贷款利息的4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50万元。
(注:省海洋局组织对省级层面及各市申报贷款贴息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按照企业正式提出贴息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拟贴息企业名单)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
(二)按照《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2021),申报单位属于海洋服务业企业范畴。
(三)贷款的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的生产性、经营性支出。
(四)贷款应为2025年1月1****银行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且已按时付息6个月(含)以上。
三、申报材料
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2025年度海洋服务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本年度为1-10月份),具体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基本情况表、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申报承诺书等(详见附件)。
四、其他要求
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严格把关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完备性,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正式申请文件及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各两份)经各镇街、功能区初审、盖章推荐后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申报意向,请提前与我局联系咨询。
联系人:于少林 联系电话:0532-****1539
附件:2025年度**省海洋服务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