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5年高新区房屋维修项目劳务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4-1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5年高新区房屋维修项目劳务服务
项目编号:****
各投标单位:
现对2025年高新区房屋维修项目劳务服务(项目编号:****)补疑如下:
1.评分标准2.2.3(1)中“投标人项目业绩”、“人员业绩”的评审标准修改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2.3(1) |
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人项目业绩 |
12分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额不低于320万元建筑工程维修业绩(例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房建装修改造项目施工等)。每一个得3分,满分12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备注中要求。 |
| 人员业绩 |
12分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额不低于320万元建筑工程维修施工业绩(例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房建装修改造项目施工等)的,每一个得3分,满分12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备注中要求。 |
||
2.我司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额不低于320万元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改造工程业绩是否认可
我司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额不低于320万元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改造工程业绩是否认可
答:以上均予以认可。
3.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答:可以重复计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860号
联系人:孔工
电话:0551-****1362
招标代理:****
地 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5033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