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高崎北五路高崎社2299号 | 1,428,598.08元 | 97.88 |
采购包2:
| ****集团有限公司 | **市**区中埔高崎北三路193号 | 691,362.00元 | 90.73 |
采购包1(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
货物类(****)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 | ****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 | 嵘昌林等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 | 1 | 项 | 1,428,598.0800 | 1,428,598.08 |
采购包2(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
货物类****集团有限公司)
| 2-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 | ****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 | 供应商各品牌 | 批 | 1 | 项 | 691,362.0000 | 691,362.00 |
| 采购人代表: | 孙兴骅 |
| 评审专家: | 宋艳萍 、 谢瑞霞 、 庄聪鹏 、 徐秀瑛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预算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银行****公司**非矿支行;开户名:****;账号:403********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2.597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1.480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包1中标人为****,肉类中标折扣:62%; 蔬菜及水果类中标折扣:62%; 水产类中标折扣:62%; 大米、食用油、调味品中标折扣:70%; 其它产品(除大米、食用油、调味品外)中标折扣:62%。
2、采购包2中标人****集团有限公司,肉类中标折扣:65%; 蔬菜及水果类中标折扣:65%; 水产类中标折扣:60%; 大米、食用油、调味品中标折扣:60% 其它产品(除大米、食用油、调味品外)中标折扣:60%。
名称:****
地址:****门市**区鹭江道101号
联系方式:0592-****710
名称:****
地址:****门市**区**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387、****021
项目联系人:林钰琼、宋昕祺
电话:0592-****306、****387、****021
****
2025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