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387.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省道234(驻泌公路)西侧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3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387.2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5BA0002 | |||
| 起始价: | 87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0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14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5日 至 2025年05月12日 到 ****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5日 至 2025年05月12日 到 ****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2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5月12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5月05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14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在**县境区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或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该宗地竞买活动。 2、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清,即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纳。受让人逾期不缴款者,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经多次催缴,受让人延期付款超过60日,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经政府批准后解除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的定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该宗土地拟在出让成交后6个月之内按宗地现状交付给受让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保证在出让人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按规划要求完成开发建设。受让人自交付土地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人可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20%的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受让人的土地使用权。 4、宗地出让前的勘测定界、地价评估等服务性收费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出让成交价款不含耕地开垦费、契税等费用,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支付。 5、竞得人须在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5****交易中心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证明书》及相关******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申请土地登记。 6、该宗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保留底价(保留底价含耕地占用税)。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团结**段
联 系 人:权益股
联系电话:039****103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