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市**区8****服务站30年经营权出让 |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21100 万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2-1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4-22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区>**区 | 资产类别 | 经营权 |
| 标的名称 | **市**区8****服务站30年经营权出让 | ||
| 转让底价 | 21100 万元 | ||
| 经营权类型 | 殡仪服务站经营权 | 经营权证照号 | - |
| 经营项目所在地 | **市**区鱼洞街道、**街道、南泉街道、南彭街道、**街道、安澜镇、接龙镇、东**镇 | 经营权有效期限 | 30年 |
| 经营权经营范围 | **市**区鱼洞街道、**街道、南泉街道、南彭街道、**街道、安澜镇、接龙镇、东**镇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彭老师 | 联系电话 | 189****7006 |
| 周边配套情况 | - | 公共交通设施情况 |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行为批准机构 | ****区委 | |||
| 评估备案机构 | ****财政局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标的系**市**区8****服务站(即提供遗体接运、遗体殡殓、遗体殡仪的殡仪服务机构,不含火化功能)30年经营权出让,标的相关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122万元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出让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后到**联交所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7、交易价款由出让方出具非税专用收据。 8、意向受让方应在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在出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受让方将全部经营权出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10、除第9条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由出受让方各自承担。 11、该标的存在选址未确定、土地未取得、规划未调整、项目未建设、殡仪服务站经营权尚未取得权利证书等情况。****服务站选址、办理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按合同约定完成建设并开展运营管理。 12、受让方须自行取得相应的《**市殡葬服务许可证》,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服务站运营;受让方提供的相关服务须符合国家标准,****发改委物价定价标准收费,其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须接受区相关部门的依法监管。 13、出让期内,****殡仪馆服务站用途。****服务站的改造、经营应符合国****政府规划,不得破坏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因受让方自身原因违法造成的相关处罚或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及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等)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14、出让期内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转让经营权。 15、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16、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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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22.00 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电话 | 186****17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