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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燃2025-2026年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招标单位:****
根据**省招标投标会、****协会、******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文号:闽招协[2021]32号)要求,现就**中燃2025-2026年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招标结果作废事宜公告如下:
作废原因
经核查,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中标结果不符合《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价》计算,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中标结果明显违背该文件指导精神。
处理决定
依据《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相关条款,经我公司研究决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中标结果作废,相关中标通知书无效。
对本次处理决定存在异议的,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书面提出质疑。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2****7661
地址:**省**市**区东新四路中银大厦19层
特此公告。
****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