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资交告字[2025]079号
****政府批准,****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永地(G)[2025]-7号 | 永**闽宁镇闽宁产业园,空地以东、凤湖路以北、厦银大道以西、空地以南 | 34239平方米(合51.36亩) | 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R≥0.7 | T≥1670 | JX≥35 | L≤15 | 净地 | 50年 | 328.69 | 328.69 | 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 | 2025年05月19日16时30分 | 2025年05月21日09时1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zrzy.****.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zrzy.****.cn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土地竞得人取得该宗地后,需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管委会签订《产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标准地“3+X”控制性指标,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办公厅关于推进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发〔2021〕10号)文件执行。2.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3.该宗地亩均产值≥270万元/亩,亩均税收≥8万元/亩。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中心或****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中路51号****;
联系人:戴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025、****023。
2.出让人地址:永**杨和街255号;
联系人:谢**;
联系电话:153****9879。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zrzy.****.cn,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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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