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征集及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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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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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征集及

人员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民生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强化我县就业帮扶工作,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生活,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关于转发的通知》(吕人社函〔2025〕88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各单位公开征集岗位及后续人员招聘工作,报名期限从发放公告日起至4月30截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征集具体事项

(一)岗位征集数量

****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40个。

(二)岗位条件

1. 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辅助性社会管理、基层服务、后勤服务等工作。

2. 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使用公益性岗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单位人员编制总数的5%,事业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原则上数量不超过单位人员编制总数的10%,并向我****社会保障局申报公益性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附件1)。

二、人员招聘具体事项

(一)招聘原则

按照“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招聘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范围

凡具有本县户籍或常住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1. 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 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 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一人申请认定;

5. 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 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 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9. ****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用程序

1. 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县人社****广场2号楼)三楼报名,现场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复印相关材料,等待通知。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及有关资料。(详见附件2、3)

2. 聘用和公示

(1)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按照“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确认招聘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聘用单位不得以专业不对口、学历低、年龄大等原因拒绝聘用。

(2)****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期满合同自动解除。

此次聘用人员均为****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待遇为每月195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五)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无编制,为全日制用工,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招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招用人员按照《**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六)监督检查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358-****288。

(七)如有疑问可联****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58—****376。

附件:1.《公益性岗位征集表》(申报单位填报)

2.《**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认定人员填报)

3.《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认定人员填报)

****

2025年4月16日

附件1

公益性岗位征集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编制总数

行政编制


单位类型


事业编制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申请公益性

岗位名称

具体工作内容

岗位数量

招用条件





















申请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服务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照
片

常住地址


户籍所属

社区(村)


联系电话


健康状况


家庭人口


登记失业

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与本人关系

目前状况





















本人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员类别

□ 1.大龄失业人员 □ 2.低保人员

□ 3.残疾失业人员 □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 5.被征地农民 □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

□ 7.长期失业人员 □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 9.****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社区(村)意见

按照《**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经初审,该人员符合条件,拟同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街道(乡镇)意见

按照《**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经复核,该人员符合条件,拟同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人社部门意见

按照《**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经审核,该人员符合条件,同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审核人(签字): 县(市、区)人社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

一、此表一式3份,作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政策的凭证。

二、与本人关系选择项:1.配偶;2.子女;3.父母;4.其他。

三、目前状况选择项:1.失业;2.离退休;3.未成年;4.****大学本科及以下在校生;5.其他。


附件3

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

申请人在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已详细阅读《**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文件内容。申请人本着诚信原则,保证申请材料和承诺信息的真实性,对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的,一经查实,同意县(市、****保障部门即刻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正在享受相关就业帮扶政策即时停止;已享受相关补贴资金立即退回;涉嫌犯罪的,同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申请人本人如实填写以下承诺部分: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申请困难人员类型:

申请人婚姻状态:

有无子女: 子女婚姻状态:(仅零就业家庭人员选择此项)

本人已知晓认定及退出条件,并承诺:

1.本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2.本人处于失业状态、不存在不予认定情况,并知晓退出条件。

3.其他承诺事项(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以上承诺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对上述承诺随时进行核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调查核实结果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于 年 月 日,对承诺人承诺的相关信息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未发现相关承诺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调查核实人(签字):

街道(乡镇)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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