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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8日我局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3月8日—2025年3月15日。
联系人:邵文霖
联系电话:152****4023
通讯地址:**市**区带湖路6****水利局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 1 | ****扩建项目 | **** | **区 | **市科信****公司 | ****0000 | 2025.2.6 |
| 2 | ****小学**项目 | ****小学 | **区 | **市科信****公司 | ****0000 | 202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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