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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4-15 13:32
| 60天 |
| 500,000元 人民币 |
| 0元 人民币 |
| DQXJHTFWSZSGSZHPGF[JS]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地区**县幸福路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做以下澄清说明: 一、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注:招标人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规模、类型等实际情况进行配备,配备不得低于《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置标准。(本项目测量员不做要求)。 现澄清为:注:投标人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规模、类型等实际情况进行配备,配备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标准员,其他岗位人员不做要求。(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附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投标人自行录**地区公共**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