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关于2025-HCCS-SH222-工程设计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澄清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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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沧-关于****-工程设计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澄清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的项目编号:****

公告的项目名称:工程设计服务供应商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7日

二、更改信息

澄清事项:磋商文件

澄清内容:

各潜在磋商响应供应商:

因笔误,现对****-工程设计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做出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磋商文件P47《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5.3条款的设计服务费用计取规则与磋商文件P65《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报价一览表”中设计服务费用计取规则内容不一致,现澄清为以《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5.3条款内容为准,即“设计服务费=控制价*费率,其中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额<人民币200万元,发包人将按照收费费率结算服务费用,费率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建设局、****财政局、****委员会****园林局关于印发《****建设局等4****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等文件进行计算,计算如下:普通改造按3.24%计取,装修类按4.5%计取,加固改造类根据难易程度按3.24%乘以1.1~1.4计取。最终结算费用以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后的设计费为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按磋商文件规定,本通知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磋商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磋商响应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0592-****599,传真:0592-****966。

澄清日期:2025年4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前埔南路1263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0592-****03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沧虹路95****银行八楼、**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方式:0592-****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贤堃、危青

电 话:059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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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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