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体系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5月12日 |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公告信息 | **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吕四港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估算投资1500万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节假日)。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 **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包括**节制闸、河道硬化及防渗改造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5)投标企业近五年来(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并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标书代写 (6)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承诺函》(至投标当日期间)。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 5 月 12 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5 月 12 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下载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一切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水务局; 联系方式:0513-****2520。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根据**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4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 156家企业全省范围内限制市场准入,对 63 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 44 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对63 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1.联系方式:
2025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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