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万社区配套服务用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审批
浙江-杭州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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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服务用房项目地块位于**省**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地块**空地,南至农田,西至京杭**二通道,北至南苑街道********停车场。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选与选址意见书(****配套服务用房项目)》(用字第330********00082号),****配套服务用房项目地块面积为4182m2,中心点经纬度:E120.315576°,N30.365634°。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属于浙环发[2024]47号中甲类用地。根据地块历史卫星影像、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了解,该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用地和农居,现状为南苑街道********中心,属于未批先建。地块内部及周边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接到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等技术导则的要求及时对该地块及临近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对业主单位、所属社区工作人员、****管理部门及地块周边居民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场地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制定了采样监测工作计划,编制了《****配套服务用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测方案》。

并于2025年2月12日通过了专家函审,根据专家函审意见,对监测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依据修改完善的监测方案,我公司委托******公司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检测工作,于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8日进行土壤钻探和地下水建井、土壤样品及地下水样品现场采集、快速检测等,我单位项目负责人全过程跟踪指导,****实验室并进行制样;土壤于2025年2月20日进行采样;地下水于2025年2月28日对地下水监测井进行采样前洗井,稳定后进行地下水样品采集;上述样品****实验室并进行制样。所有样品于2025年2月20日-2025年3月6日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和质控报告,我单位编制了《****配套服务用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柱状采样点,地块外1个土壤柱状对照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8个(含2个平行样);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4个,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点位,共采集并送检地下水样品5个(含1个平行样品)。

本次调查土壤检测项目共计47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和2项特征指标(pH值、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共检出指标8项,分别为pH值、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检出指标中pH值范围在8.09~9.37;其余指标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历史用地活动未对土壤造成明显影响。

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共计36项,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35项地下水常规指标(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中共检出指标20项,分别为:pH值、浊度、色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碘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砷、铜、锌、铁、锰、钠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指标中可萃取性(C10-C40)检测值低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除浊度、总硬度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地块内早期为农田和居民区,地块内居民区拆除后曾进行土壤平整,土壤表层扰动较大,造成地下水浊度超标。地块内早期居民区排放的生活污水中含有一定量的钙、镁等矿物质以及洗涤剂等化学物质,其中的污染物会渗入地下水中,增加地下水的硬度。此外,本次调查地块及周边地下水为非饮用水源,****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地下水不会被开采使用。浊度为感官性指标,总硬度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不作为关注污染物,无人体健康风险。

综上所述,****配套服务用房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建设要求,后续无需针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安全开发利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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