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永盛生物科技厂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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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市永盛生物科技厂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5-04-17


根据**市永盛生物科技厂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大涌****执法局,邮编:528476

联系电话:0760-****2472

传 真:****247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市永盛生物科技厂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大涌镇

建设单位

**市永盛生物科技厂(个体工商户)

项目概况

**市永盛生物科技厂生物质成型颗粒生产项目拟建于**市大涌镇岐霭街岐霭二巷2号一楼之一。项目总投资80万,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产生物质成型颗粒,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24000吨。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物
1)项目车辆运输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2)卸料、投料、破碎、粉碎、制粒、筛分、输送和原料堆放废气(颗粒物)采用密闭车间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水污染物
项目生活污水(72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大****公司处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设备及辅助设备,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和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车间沉降粉尘、废布袋)及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主要地下水、土壤污染主要途径为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仓储泄漏垂直下渗,废气沉降。企业拟采取以下措施:厂区地面硬底化处理,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及厂区其他地面按照不同区域和等级的防渗要求进行硬化处理;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维。
6、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机油、机油,经计算Q值<1。环境风险事故情景为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泄漏、废气事故排放及火灾伴生次生环境风险。
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减少风险影响:车间大门设置缓坡;厂区设置消防废水截留措施,配套事故废水收集和储存措施;化学品仓库及危废暂存区做好防渗防漏及设置围堰等措施;加强治理措施运维。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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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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