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涤纶有限公司锦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审批
江苏-苏州-常熟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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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发布于:2025-04-17

机构名称

**泰康****公司

项目名称

****锦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勘察时间

2024年12月

项目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公司”或“该公司”)成立于1984年,是一家高强低收缩涤纶缝纫线专用长丝及高强低收缩涤纶细旦工业丝、高强低收缩锦纶细旦工业丝专业生产企业。注册资本12736.8万元整,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程建良,注册地址:**市董浜镇董徐大道145号,经营范围:涤纶长丝、高强度涤纶缝纫线、丙纶、锦纶长丝生产。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投资38000万元,在**市董浜镇徐市**路**工业厂房(占地面积35365㎡),购置相关设备,建设“**年产5万吨绿色环保型差别化化学纤维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原项目于2019年4月3****审批局备案通知书(**发改备[2019]355号)。原项目获批后即开工建设,后期建设时发现部分情况与环评不符,于2023年3月9****环境局批复(苏环建[2023]81第0098号),建成后达到生产规模时,可实现年产绿色环保型差别化化纤5万吨,其中涤纶工业丝3万吨,锦纶工业丝2万吨。

原项目于2019年4月3日首次取得投资备案证,由于批复建筑面积与实际情况不符,企业于2023年3月8日重新取得投资备案证,备案证号:常行审投备〔2023〕298号。原项目已于2019年8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常环建[2019]637号。原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由****编制,并于2020年12月18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原项目安全设施由******公司编制,并于2021年11月21日通过了专家评审。该项目于2024年5月6日通过环评批复(苏环建【2024】81第0132号)。

原项目主体建筑于2021年12月竣工,后续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并于2022年12月开始试运行。原项目生产辅房(办公楼),生产辅房(仓库),危废仓库工程施工单位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生产车间(含高架货运通道)、门卫1、门卫2施工单位为****公司(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该项目生产辅房(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为**市****公司(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原项目设备安装单位为****公司(资质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原项目压力管道安全单位为******公司(资质编号:****)。

原项目委托****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于2023年02月16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目前,基于锦纶纤维的良好的市场前景及企业自身发展需求,****投资9000万元,该公司利用**路**的****智林厂区自有已建厂房3000㎡,建设“****锦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3月8****审批局备案证(常行审投备〔2023〕298号),建设性质为改建,该项目1号厂房、办公辅房、2#仓库、门卫1、门卫2等构建物为利旧。

建设规模及内容:购置锦纶66固相增粘装置四套,同步配置辅助设备,应用新工艺对涤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增加锦纶切片增粘和干燥纺丝工艺。去除年产绿色环保型差别化化学纤维涤纶丝15000吨的产能,增加锦纶切片和干燥纺丝工艺,增加年产绿色环保型差别化化学纤维锦纶丝15000吨的产能,技术改造完成后,本厂区产能为涤纶FDY工业丝15000吨/年、锦纶FDY工业丝35000吨/年,总体产能仍为年产绿色环保型差别化化纤5万吨,技改前后全厂产能维持不变。

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中“【C2821锦纶纤维制造】、【C2822涤纶纤维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修订)》,淘汰类项目为(十三)纺织,19,螺杆挤出机直径小于或等于90mm,2000吨/年以下的涤纶再生纺短纤维生产装置。该项目纺牵联合机配套的螺杆挤出机直径120mm,且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绿色环保型差别化化纤5万吨(锦纶3.5万吨、涤纶1.5万吨),故该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该项目于2022年08月26日申请**年产5万吨绿色环保型差别化化学纤维项目-生产车间(含高架货运通道)、门卫1、门卫2通过消防备案(备案号:常住建消备字〔2022〕第0307号);于2022年08月29日申请**年产5万吨绿色环保型差别化化学纤维项目-生产辅房(办公楼),生产辅房(仓库),生产辅房(公用工程站)工程及生产辅房(办公楼)通过消防备案(备案号:常住建消备字〔2022〕第0309号)。

****锦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使用的设备有干燥增粘设备、电动行车、FDY纺丝牵伸卷绕机、自动落丝设备、自动包装设备、自动仓储设备、离心空压机、螺杆空压机、压缩空气贮罐、管道系统、氮气储罐、储气罐、冷却塔循环系统、高压配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真空煅烧炉、油剂反应锅、纯水设备、软水设备、超声波清洗机、色母粒注射器系统、纺丝油烟净化系统、真空炉烟气净化装置、水喷淋净化设备、制氮气机、叉车、电动葫芦、电梯、升降作业平台等;本项目使用的物料有锦纶6、66切片(锦纶生产)、聚酯切片、色母粒或功能母粒、油剂、氢氧化钾、液压油、齿轮油、联苯、柴油、活性炭、氮气、木托盘、蜂窝纸板、纸箱、苯酚、四氯乙烷、硫酸、无水乙醇、氢氧化钠溶液丙三醇、软水缓蚀剂、杀菌灭藻剂、PAC、PAM。该项目产品为锦纶FDY工业丝、涤纶FDY工业丝。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无水乙醇火灾危险性为为甲类、柴油火灾危险性为乙类,锦纶6、66切片(锦纶生产)、聚酯切片、色母粒或功能母粒、油剂、液压油、齿轮油、联苯、活性炭、木托盘、蜂窝纸板、纸箱、苯酚、丙三醇、PAM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硫酸火灾危险性为丁类,其他原辅料的火灾危险性为戊类。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氢氧化钾、联苯、柴油、氮气、苯酚、四氯乙烷、硫酸、无水乙醇、氢氧化钠溶液、氢氧化钾溶液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对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苯酚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将4-(N-苯基氨基)哌啶等7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硫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对照《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无水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总局办公厅印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该项目涉及干燥增粘,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锦纶粉尘,属于重点可燃性粉尘。为了防止锦纶切片高温氧化,增粘反应在氮气保护中进行,系统内氮气通过工艺净化后循环使用。粉尘经管道直接进入旋风除尘器中进行处理,分离除尘后的粉尘含量<2g/m3,不会形成粉尘云。

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高危储存设施;该项目的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火灾、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坍塌、其他爆炸、粉尘危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遵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令修改)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生产前,建设单位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该项目不涉及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和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危险源情况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储存单元,涉及的生产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实施情况

评价工作组在对该项目进行调研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该项目的具体情况,按《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编制了《****锦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范围与该项目立项批文、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一致,该项目办公楼、2#仓库、危废仓库、门卫等均为利旧,无重大变化,故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仅对其作为厂区基本概况进行简述。

评 价 结 论

****锦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采用了先进生产技术,选用了国内外先进设备,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针对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机械伤害、火灾、触电、起重伤害、其他爆炸等;次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灼烫、高处坠落、坍塌、淹溺、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相应的控制措施以及可行的应急救援措施。设备安装及调试以来,设备运行正常,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投资得到较好落实,安全管理井然有序,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项目组成员

袁从伟

180********00349

安全

注安

杨扣华

080********02522

电气

高工

刘斌

110********01308

化工工艺

高工

朱鑫

150********02441

自动化

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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