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G2024-01号地块广告物料制作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县龙浔镇宝美村、丁墘村(笔石山片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07400平方米,总造价约 1308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县G2024-01号地块广告物料制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广告物料制作清单;
2.4. 控制价(即最高限价,如有): 294319元,详见招标文件内《**县G2024-01号地块广告物料制作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经考查合格或****集团预选合格供方库。
3.2.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广告设计制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4月 21日,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 17时30分(**时间,下同),在********公司( **县浔中镇浔北路40号1单元三楼),联系人: 小廖 电话: 199****6535 领取。
5. 评选办法
采用的评标办法: (1)
(1)合理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2)综合评估法
(3)其他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n/上发布(公开招标项目按规定媒体或网站发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月23日9时00分,地点 ********公司( **县浔中镇浔北路40号1单元三楼),联系人: 小廖 电话: 199****6535 。标书代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分正副本一式二份,一并装袋密封递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银行(****支行)兴南街182号5楼
电话:152****3151
联系人:小徐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开标室(**县浔中镇浔北路40号1单元三楼)标书代写
电话:199****6535
联系人:小廖
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成本控制部、纪检监察室
地址:**市**区厦船重工美伦企业公园5号楼
电话:059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