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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04月02日我局拟对********工厂改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4月02日-2025年04月0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338
电子信箱:rshbjxzxkk@wh.****.cn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2645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工厂改建项目 | **** | **省**市**市**街道**北路252-2号 | ******公司 | 利用现有已建厂房进行****工厂改建项目。 | 1.废气 项目油性漆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密闭微负压收集至2#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经“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3排放; 2.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 3.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油性漆渣、含漆渣废液、废活性炭、废桶(包括废水性漆固化剂桶、废油漆桶、废固化剂桶、废稀释剂桶、废腻子桶)、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等,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