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补短工程(一期)一企一管(魏家新路、青春二路段)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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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曾都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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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补短工程(一期)一企一管(魏家新路、青春二路段)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7 14:40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随政征地安置公告〔2025〕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 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高新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补短工程(一期)一企一管(魏家新路、青春 二路段)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以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情况,****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 ****开发区碑家岗村、青春村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高新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补短工程(一期)一企一管(魏家新路、青春二路段)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收目的及范围

因我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市拟征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碑家岗村、青春村共计1.6806公顷,用地范围图详见附件1。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本次已对土地现状开展详尽调查,共涉及****开发区碑家岗村、青春村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1.680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4977公顷(耕地0.9749公顷),建设用地0.1829 公顷。现状调查结果详见附件2。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 安置****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 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市** 集体所有土地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随政办发〔2022)19号〕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Ⅲ、 IV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标准73.20万元/公顷、67.50万元/公顷,具体补偿费用如下:土地补偿费47.5876万元、安置补助费71.3814万元、青苗补偿费3.2172万元,合计122.1862万元。

2. 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政府办 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市**集体所有土地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随政办发〔2022〕19号)规定标 准补偿。涉及村民住宅的,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根据村民意愿,分****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 用予以补偿。

四、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对被征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等安置途径。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的规定发放征地安置补助费。

根据《****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 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

〈**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 发〔2015〕2号)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居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相关程序按上述文件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 补偿登记方式及期限。 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 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到****开发区碑家岗村、青春村村 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以****开发区碑家岗村、青春村的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本次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2. 组织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数以上(不含半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将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

3.异议反馈渠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者其他与 土地征收有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请在本公告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反映。经办人员:胡军,联系 地址:**市迎宾大道15号,联系方式:0722-****797。反馈 方式:通过信函或当面提交方式,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当实名签字或盖章并附具身份证明材料,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 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

在公告期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本公告期限为30天,公告范围为****开发区碑家岗村3组、4组、5组、6组、7组、8组、11组、12组,青春村1组、2组、3组、4组,并已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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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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