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秀苑小区毛坯房装饰改造工程
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启秀苑小区毛坯房装饰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长**路赵岗12号绿岛大厦102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 名称 | 启秀苑小区毛坯房装饰改造工程 |
| 施工范围 | 启秀苑小区毛坯房装饰改造工程 |
| 施工工期 | 4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许玲玲 |
| 执业证书信息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册证编号:皖234****2320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皖**B(2023)****078 |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服务类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如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保底5000元收取。收取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中标候选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本项目受理异议(质疑)单位是****,地址:**市政务区**路200****中心25楼,咨询电话:181****7288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
地址:**市**区**江路585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51-****0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政务区**路200****中心25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1****7288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