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劳务分包(第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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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劳务分包(第三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劳务分包(第三次)

二、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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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地点

**县重龙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

1、2#配套用房主体、边坡治理、挡墙、室外运动场地基础,室外道路、停车场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90天

六、招标控制价

含税招标控制价暂定486万元。

(包含辅材及本劳务工作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管理费按相关规范计取),劳务分包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下浮10%作为招标控制价,分包投标下浮比率为1%-5%,投标下浮比率不得超过分包最高限价的5%,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因本项目为EPC项目,施工内容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劳务分包单位最终结算劳务费以实际实施项目计量为准,若实际劳务费与招标暂估劳务费有差异,投标人不能以此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均不另行补偿相关损失及任何费用。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业绩要求:无。

(三)人员要求:承诺管理团队在后期实施过程中满足劳务施工需要,且配备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

(四)其他要求:

1、招标代理费,劳务中标后承担所实施项目总承包单位主合同金额的招标代理费,承担比列为最终结算价占主合同比列,同比例分摊招标代理费,在劳务费支付过程中由招标人扣除。

2、保险,项目的保险由招标人购买,但费用在劳务费拨付时分期扣除,劳务单独购买的劳务类保险自行承担费用。

八、投标诚意金

(一)投标诚意金: 投标最高限价的5%(即24.3万元),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提交。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单位缴纳的诚意金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1日,工作日9:00-12: 00、13:30-17:00。

(二)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09:30标书代写

(三)报名地点:****交易中心(**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12号-A区还房2号商业楼4楼)。

(四)咨询电话:151****2896(陈先生)

(五)投标报名费用200元/份。

报名费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412********053390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注:投标诚意金在2025年4月21日17:00以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诚意金在第一次、第二次招标已缴纳的投标单位如本次参与投标,只需补充缴纳不足部分金额即可,合计缴纳投标诚意金须为24.3万元。

****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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