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渔山乡****商铺招租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市**区渔山乡****商铺招租 |
| 产权所有人 |
**** |
| 交易类型 |
使用权出让(出租)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保证金缴存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4-24 17: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04-24 17:00:00 |
| 标的编号 |
****-001 |
标的名称 |
**区渔山乡大葛村文居天和府133-490号招租 |
| 租赁年限 |
5年 |
出让数量 |
326.72平方米 |
| 起拍价(元/年) |
166953.92 |
保证金(元) |
17000.00 |
| 竞买人身份 |
企业,个人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4-25 08:00:00 -- 2025-04-25 12:00: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商铺为一层,层4.3米,总招租面积为326.72方米,商铺租期 为五年,商铺租金以中标(中标告知单发出)规定时 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房租为 一年一付,前三年租金不变 ,第四年增加5%,以此类推。 签订租赁合同时, 首次租金需缴纳一年租金和 三个月租赁押金,本次竞买,竞买方均需预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全额退还;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本社将重新启动网上招租程序。本次出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标项加价幅度为每次人民币300元或人民币300元的整倍数。 商铺租金的起算时间以中****服务中心发出的中标告知单)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免去一个月店铺装修期(中标确认书后一个月)。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付一年租金和三个月租赁押金,该押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租的,在征得****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转租,转租期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15日的,****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无论何种情况下,承租方均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承租方撤出的,原则上应恢复原状,其装修装饰中可移动拆除部分归承租方所有,残值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人不予赔偿 |
| 标的物地址 |
**省,**市,**区 富春街道文居天和府 133-490号 |
| 标的编号 |
****-002 |
标的名称 |
**区渔山乡大葛村文居天和府752号招租 |
| 租赁年限 |
5年 |
出让数量 |
39.75平方米 |
| 起拍价(元/年) |
25593.44 |
保证金(元) |
2300.00 |
| 竞买人身份 |
企业,个人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4-25 08:00:00 -- 2025-04-25 12:00: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商铺为一层,层4.3米,总招租面积为39.75方米,商铺租期 为五年,商铺租金以中标(中标告知单发出)规定时 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房租为 一年一付,前三年租金不变 ,第四年增加5%,以此类推。 签订租赁合同时, 首次租金需缴纳一年租金和 三个月租赁押金,本次竞买,竞买方均需预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全额退还;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本社将重新启动网上招租程序。本次出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标项加价幅度为每次人民币300元或人民币300元的整倍数。 商铺租金的起算时间以中****服务中心发出的中标告知单)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免去一个月店铺装修期(中标确认书后一个月)。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付一年租金和三个月租赁押金,该押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租的,在征得****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转租,转租期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15日的,****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无论何种情况下,承租方均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承租方撤出的,原则上应恢复原状,其装修装饰中可移动拆除部分归承租方所有,残值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人不予赔偿 |
| 标的物地址 |
**省,**市,**区 富春街道文居天和府 752号 |
| 标的编号 |
****-003 |
标的名称 |
**区渔山乡大葛村文居天和府754号招租 |
| 租赁年限 |
5年 |
出让数量 |
39.75平方米 |
| 起拍价(元/年) |
25593.44 |
保证金(元) |
2300.00 |
| 竞买人身份 |
企业,个人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4-25 08:00:00 -- 2025-04-25 12:00: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商铺为一层,层4.3米,总招租面积为39.75方米,商铺租期 为五年,商铺租金以中标(中标告知单发出)规定时 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房租为 一年一付,前三年租金不变 ,第四年增加5%,以此类推。 签订租赁合同时, 首次租金需缴纳一年租金和 三个月租赁押金,本次竞买,竞买方均需预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全额退还;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本社将重新启动网上招租程序。本次出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标项加价幅度为每次人民币300元或人民币300元的整倍数。 商铺租金的起算时间以中****服务中心发出的中标告知单)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免去一个月店铺装修期(中标确认书后一个月)。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付一年租金和三个月租赁押金,该押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租的,在征得****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转租,转租期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15日的,****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无论何种情况下,承租方均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承租方撤出的,原则上应恢复原状,其装修装饰中可移动拆除部分归承租方所有,残值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人不予赔偿 |
| 标的物地址 |
**省,**市,**区 富春街道文居天和府 754号 |
| 标的编号 |
****-004 |
标的名称 |
**区渔山乡大葛村文居天和府756号招租 |
| 租赁年限 |
5年 |
出让数量 |
39.75平方米 |
| 起拍价(元/年) |
25593.44 |
保证金(元) |
2300.00 |
| 竞买人身份 |
企业,个人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4-25 08:00:00 -- 2025-04-25 12:00: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商铺为一层,层4.3米,总招租面积为39.75方米,商铺租期 为五年,商铺租金以中标(中标告知单发出)规定时 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房租为 一年一付,前三年租金不变 ,第四年增加5%,以此类推。 签订租赁合同时, 首次租金需缴纳一年租金和 三个月租赁押金,本次竞买,竞买方均需预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全额退还;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本社将重新启动网上招租程序。本次出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标项加价幅度为每次人民币300元或人民币300元的整倍数。 商铺租金的起算时间以中****服务中心发出的中标告知单)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免去一个月店铺装修期(中标确认书后一个月)。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付一年租金和三个月租赁押金,该押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租的,在征得****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转租,转租期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16日的,****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无论何种情况下,承租方均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承租方撤出的,原则上应恢复原状,其装修装饰中可移动拆除部分归承租方所有,残值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人不予赔偿 |
| 标的物地址 |
**省,**市,**区 富春街道文居天和府 756号 |
| 标的编号 |
****-005 |
标的名称 |
**区渔山乡大葛村文居天和府758号招租 |
| 租赁年限 |
5年 |
出让数量 |
39.75平方米 |
| 起拍价(元/年) |
25593.44 |
保证金(元) |
2300.00 |
| 竞买人身份 |
企业,个人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4-25 08:00:00 -- 2025-04-25 12:00: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商铺为一层,层4.3米,总招租面积为39.75方米,商铺租期 为五年,商铺租金以中标(中标告知单发出)规定时 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房租为 一年一付,前三年租金不变 ,第四年增加5%,以此类推。 签订租赁合同时, 首次租金需缴纳一年租金和 三个月租赁押金,本次竞买,竞买方均需预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全额退还;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本社将重新启动网上招租程序。本次出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标项加价幅度为每次人民币300元或人民币300元的整倍数。 商铺租金的起算时间以中****服务中心发出的中标告知单)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免去一个月店铺装修期(中标确认书后一个月)。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付一年租金和三个月租赁押金,该押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租的,在征得****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转租,转租期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17日的,****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无论何种情况下,承租方均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承租方撤出的,原则上应恢复原状,其装修装饰中可移动拆除部分归承租方所有,残值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人不予赔偿 |
| 标的物地址 |
**省,**市,**区 富春街道文居天和府 758号 |
| 标的编号 |
****-006 |
标的名称 |
**区渔山乡大葛村文居天和府760号招租 |
| 租赁年限 |
5年 |
出让数量 |
39.75平方米 |
| 起拍价(元/年) |
25593.44 |
保证金(元) |
2300.00 |
| 竞买人身份 |
企业,个人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4-25 08:00:00 -- 2025-04-25 12:00: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商铺为一层,层4.3米,总招租面积为39.75方米,商铺租期 为五年,商铺租金以中标(中标告知单发出)规定时 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房租为 一年一付,前三年租金不变 ,第四年增加5%,以此类推。 签订租赁合同时, 首次租金需缴纳一年租金和 三个月租赁押金,本次竞买,竞买方均需预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全额退还;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本社将重新启动网上招租程序。本次出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标项加价幅度为每次人民币300元或人民币300元的整倍数。 商铺租金的起算时间以中****服务中心发出的中标告知单)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免去一个月店铺装修期(中标确认书后一个月)。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付一年租金和三个月租赁押金,该押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租的,在征得****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转租,转租期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18日的,****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无论何种情况下,承租方均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承租方撤出的,原则上应恢复原状,其装修装饰中可移动拆除部分归承租方所有,残值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人不予赔偿 |
| 标的物地址 |
**省,**市,**区 富春街道文居天和府 760号 |
| 标的编号 |
****-007 |
标的名称 |
**区渔山乡大葛村文居天和府762号招租 |
| 租赁年限 |
5年 |
出让数量 |
39.75平方米 |
| 起拍价(元/年) |
25593.44 |
保证金(元) |
2300.00 |
| 竞买人身份 |
企业,个人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4-25 08:00:00 -- 2025-04-25 12:00: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商铺为一层,层4.3米,总招租面积为39.75方米,商铺租期 为五年,商铺租金以中标(中标告知单发出)规定时 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房租为 一年一付,前三年租金不变 ,第四年增加5%,以此类推。 签订租赁合同时, 首次租金需缴纳一年租金和 三个月租赁押金,本次竞买,竞买方均需预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全额退还;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本社将重新启动网上招租程序。本次出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标项加价幅度为每次人民币300元或人民币300元的整倍数。 商铺租金的起算时间以中****服务中心发出的中标告知单)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免去一个月店铺装修期(中标确认书后一个月)。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付一年租金和三个月租赁押金,该押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租的,在征得****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转租,转租期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19日的,****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无论何种情况下,承租方均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承租方撤出的,原则上应恢复原状,其装修装饰中可移动拆除部分归承租方所有,残值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人不予赔偿 |
| 标的物地址 |
**省,**市,**区 富春街道文居天和府 762号 |
| 标的编号 |
****-008 |
标的名称 |
**区渔山乡大葛村文居天和府764号招租 |
| 租赁年限 |
5年 |
出让数量 |
39.75平方米 |
| 起拍价(元/年) |
25593.44 |
保证金(元) |
2300.00 |
| 竞买人身份 |
企业,个人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4-25 08:00:00 -- 2025-04-25 12:00: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商铺为一层,层4.3米,总招租面积为39.75方米,商铺租期 为五年,商铺租金以中标(中标告知单发出)规定时 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房租为 一年一付,前三年租金不变 ,第四年增加5%,以此类推。 签订租赁合同时, 首次租金需缴纳一年租金和 三个月租赁押金,本次竞买,竞买方均需预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全额退还;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本社将重新启动网上招租程序。本次出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标项加价幅度为每次人民币300元或人民币300元的整倍数。 商铺租金的起算时间以中****服务中心发出的中标告知单)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免去一个月店铺装修期(中标确认书后一个月)。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付一年租金和三个月租赁押金,该押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租的,在征得****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转租,转租期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20日的,****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无论何种情况下,承租方均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承租方撤出的,原则上应恢复原状,其装修装饰中可移动拆除部分归承租方所有,残值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人不予赔偿 |
| 标的物地址 |
**省,**市,**区 富春街道文居天和府 764号 |
| 标的编号 |
****-009 |
标的名称 |
**区渔山乡大葛村文居天和府750号招租 |
| 租赁年限 |
5年 |
出让数量 |
39.75平方米 |
| 起拍价(元/年) |
25593.44 |
保证金(元) |
2300.00 |
| 竞买人身份 |
企业,个人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4-25 08:00:00 -- 2025-04-25 12:00: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商铺为一层,层4.3米,总招租面积为39.75方米,商铺租期 为五年,商铺租金以中标(中标告知单发出)规定时 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房租为 一年一付,前三年租金不变 ,第四年增加5%,以此类推。 签订租赁合同时, 首次租金需缴纳一年租金和 三个月租赁押金,本次竞买,竞买方均需预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全额退还;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本社将重新启动网上招租程序。本次出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标项加价幅度为每次人民币300元或人民币300元的整倍数。 商铺租金的起算时间以中****服务中心发出的中标告知单)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免去一个月店铺装修期(中标确认书后一个月)。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付一年租金和三个月租赁押金,该押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若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租的,在征得****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转租,转租期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21日的,****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无论何种情况下,承租方均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承租方撤出的,原则上应恢复原状,其装修装饰中可移动拆除部分归承租方所有,残值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人不予赔偿 |
| 标的物地址 |
**省,**市,**区 富春街道文居天和府 750号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 |
| 出让方联系人 |
曹中兴 |
| 联系电话 |
133****9766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渔山乡产权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176****6653 |
| 联系地址 |
杭****人民政府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交易中心****中心产权保证金 |
|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
| 账户:201********9719000006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足额缴纳,不得叠加。标书代写 |
| 其他注意事项 |
|
| 环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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