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数据局便利化改造工程电梯加装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17日 15: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4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严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99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街道南广路197号**路集中办公区2号楼5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1-****5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南****中心四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1-****998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数据局便利化改造工程电梯加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21 10:00:00,更正为:2025-04-29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4-21 10:00:00,更正为:2025-04-29 10:00:00。标书代写
因项目采购文件中部分内容表述有误,需对市数据局便利化改造工程电梯加装项目采购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章1.10联系方式中采购人联系电话,原文表述为:“0831-****530”修改为:“0831-****530”。
二、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基本规格的第4点,原文表述为:“★4.服务层站:8/8/8”修改为:“★4.服务层站:7/7/7”。
三、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基本规格的第13点,原文表述为:“★13.门机:门机采用永磁同步变频门机(供货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修改为:“★13.门机:门机采用永磁同步变频门机”。
四、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井**封的第2点,原文表述为:“★2.井**墙材料:保温隔热阻燃金属雕花板,电梯幕墙标准尺寸”修改为:“★2.井**墙材料:玻璃,电梯幕墙标准尺寸”。
五、第五章5.3.3.3特定资格审查中具体标准和要求,原文表述为:“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其销售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不体现许可等级的,需满足国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规定)”修改为:“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其销售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证不体现许可等级的,需满足国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7日
本项目采购实施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012,联系地址:****岸**瑶湾路300号。
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南广路197号**路集中办公区2号楼5楼
联系方式:0831-****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南****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831-****9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0831-****998
****
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