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0.3535万元 |
| 项目名称 |
****一批专用设备报废处置项目 |
||
| 挂牌日期 |
2025-04-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4-29 |
| 标的所在地区 |
**** |
||
| 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 其他情况说明 |
处置资产为****一批报废专用设备,共76件,已被拆除分割为废品,废品数量估算1.85T。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4-17 |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是以转让方提供**永****公司出具的鄂**源松评字[2025]第012号的评估报告为准进行挂牌,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报废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标的目前已被拆除分割为废品,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现状进行移交,不承诺质量及功能性,转让标的以挂牌公告展示时现场踏勘确认现状为准。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报废资产的数量、重量、规格、材质、尺寸、完整、功能、性能及文件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改变交易结果和价格、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现场勘查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已确认,受让后责任自负。 4.受让方须自移交 2日完成标的的装载、转运及清场工作。标的物拆卸、装载、运输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项目设置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买受人按要求安全完成标的的转运和清场工作,且无其它违约情形,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6.成交款由转让方出具收款收据。 7.标的勘查联系人:周祖华 ;联系电话:180****3588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 0.1万元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 17:00 时足额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后,方可入场与转让方进行交接,并须在进场交接2日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装卸、转移及清场等工作。 5.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 二、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第三方代付。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1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716********0001 开户行:****营业部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评估信息 |
|||
| 评估机构 |
**永****公司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3月16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源松评字[2025]第012号 |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0.35335万元 |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 |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李经理 0716-****511 |
||
| 交易机构地址 |
**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