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新明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配件600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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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拟对****年产塑料配件6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5-04-17


根据****年产塑料配件6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528467

联系电话:0760-****9001

传 真:0760-****9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塑料配件600万件**项目

建设地点

****坦洲镇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年产塑料配件600万件**项目拟建于**市坦洲镇德溪东路33****工业园4号厂房8楼B面,中心位置:东经113度28分30.358秒北纬22度16分48.798秒,项目用地面积为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00平方米,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外购塑料件加工,年加工塑料件600万件。

环评机构

**市****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涉及的生产工艺包括:喷漆(使用抹布擦拭清洁)、喷漆后烘干(电)、丝印/移印(外购网版,不涉及制版、晒版,使用湿抹布擦拭清洁,抹布不重复使用)、丝印/移印后烘干(电)、包装入库。
项目喷漆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颗粒物)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经管道直连+进出口集气罩收集的喷漆后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与经集气罩收集的丝印/移印、丝印/移印后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一同经水喷淋(自带除湿器)+高效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较严值要求,总VOCS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时段(丝网印刷、凹版印刷)排放限值要求,TVOC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要求,颗粒物可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总VOCS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厂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18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进入**市坦****公司处理;生产废水(446.4t/a)定期收集后交由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橡木、包裹隔音棉等减振降噪基础措施,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部,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夜间不生产,室外风机设置隔音罩并安装减振垫、风口软连接、减振弹簧等措施。
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一般固废:塑料配件废包装材料定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弃包装桶(水性漆、水性油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废网版、饱和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内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润滑油、废润滑油,风险Q值小于1。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液态化学品、危废、生产废水发生泄漏造成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废气事故性排放造成周边大气环境污染,可燃物料泄漏引起火灾造成的次生衍生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
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生产废水暂存区设置围堰,地面进行防渗;认真做好设备的保养,定期维护、保修工作,使处理设施达到预期效果;厂区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厂区门口设置缓坡,设置雨水闸阀。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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