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5年度“五一”、中****服务区充电站秩序保障服务项目已由****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2025年度“五一”、中****服务区充电站秩序保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2025年度“五一”、中****服务区充电站秩序保障服务项目
2.比选范围:比选申请人为比选人预计的73****服务区充电站在“五一”、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提供秩序保障服务,****电站每天派驻1名服务人员从上午9点至晚上9****电站现场提供不间断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下表: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公司,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电站运****电站秩序维护服务业绩。
注:①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页、服务内容页、签署页,关键页须能清晰反映业绩的服务内容和签订时间。
②以上业绩含已完成或正在服务的项目业绩,可以是独立的合同,也可包含在其他合同内,1个合同计为1个业绩。
3.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站相应查询结果截图)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相应查询结果截图)
(3)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标书代写
3.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在人员配备、应急处置等方面应具有完成本项目比选范围全部内容的相应实施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均视为无效比选申请。
四、服务期限和点位
1.服务期限: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5日;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8日。
2.拟服务点位:
注:比选人不承诺上述站点均服务,最终实际服务点位以比选人实际委托的点位和数量为准,比选申请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比选人提出索赔。
五、最高比选申请限价
1.本项目最高比选申请限价单价为440元/人﹒天,限价总价为含税人民币481800元(大写:肆拾捌万壹仟捌佰元整)。
2.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服务费结算价款依据中标价和实际服务的人数和天数据实结算。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需求所产生的人工费、住宿费、餐饮费、差旅费、交通费、税金、保险等全部费用,比选人不再向比选申请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六、获得比选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需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其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市创业路1****中心2楼会议室。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比选申请人如未参加开标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标书代写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网站(http://www.****.cn/)发布。
九、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 址:**市创业路1****中心2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8-****1709
监督人:********小组
监督电话:028-****1700
比选人:****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