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县北界镇金钩贮木场(毛竹分解点)
招标序号:SC2025A033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6日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蓝奕阳、叶倩文 0578-****289、151****456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工期 |
| 1 | **** | 鲍学军 | ****398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140日历天 |
| 2 | ****公司 | 周菊华 | ****398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140日历天 |
| 3 | ****公司 | 姜异辛 | ****398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140日历天 |
| 4 | ****公司 | 吴锦丹 | ****398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140日历天 |
| 5 | ****公司 | 朱涛 | ****398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140日历天 |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36。
公示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日 期: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