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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令第682号)、《****保护厅关于转发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送审稿)等相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一期)
地点:**省**市樟木头镇官仓沿河路7号1栋302室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从事塑胶配件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塑胶配件200吨/年,其中一期生产塑胶配件150吨。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5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小光
联系电话:136****4386
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