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虹桥中学职工端午、中秋福利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30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虹桥中学职工端午、中秋福利品采购
预算金额:264000.00元
最高限价:264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能够供货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30日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开标室(**市**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塔湾街道淮河街2号
联系方式:024-****1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 024-****6111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 ****银行****公司**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
账号: 540********02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耿海滨
电 话: 024-****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