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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关于**市**区东津镇、八塘镇等7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请示》(**自然资报〔2025〕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东津镇、八塘镇等7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确认为农用地196.349亩,其中耕地148.943亩(均为旱地),耕地平均等级为9.96等;其他农用地47.406亩(果园23.780亩、灌木林地2.574亩、乔木林地21.052亩)。
二、请你局及时完善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备案工作,并将调整确认信息填报到自然**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衔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成果后节余指标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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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