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第一批高速公路桥梁(国高)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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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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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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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包):**** **** 年第一批高速公**梁(国高)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中标供应商(1家)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供应商名称 报价方式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1 915********025278U **** 总价 人民币****9900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宏信创达****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中路高科交通****公司联合体

******** 年第一批高速公**梁(国高)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0日)

******** 年第一批高速公**梁(国高)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评标工作已全部完成,现按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综合评分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宏信创达****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中路高科交通****公司联合体

****9900

91.46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设计院有限公司

****3450

66.5

一、关于投诉、举报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三)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四)投诉受理及处理时限:收到投诉书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立即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上述第(一)款要件要求的,将投诉材料补正要求告知投诉人后退回;形式上符合上述第(一)款要件要求的,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五)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注: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开标过程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7835。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公路局

电话为:0851-****2250

地址:**省**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开发大道1号

邮 编:550004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851-****783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花冠**段大将山隧道进口

邮 编:550081

联系人:任永凯/邓永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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