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林业局湖南江口鸟洲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包1)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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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鸟洲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4月17日
采购合同编号:****-1
采购人(全称):****林业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鸟洲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鸟洲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生
6、联系电话:153****719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18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按进度付款,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和评审结算后,经财评结算出具报告后付给乙方至结算总金额的97%(具体支付以县财政拨付资金时间为准),余下3%作为质保金在乙方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县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4月15日,完成日期:2025年07月14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衡**口鸟洲国家重要湿地范围内
3、方式:详见合同内容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4-1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4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衡**口鸟洲国家重要湿地范围内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肖平 法定代表人:谢金钊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81****07777 电 话:0734-****999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省**市**区**西路05号5楼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帐 号:700********00399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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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17
合同公告
衡南县林业局湖南江口鸟洲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包1)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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