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发改委管理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及复核工作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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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管理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及复核工作遴选公告


根据《**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拟组织对本委管理的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绩效开展评价工作。为确保绩效评价效果,现面向社****事务所等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专业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分包一:1. 2023-2024年度**市高端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融合集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2. 2024****发改委(本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分包二:1. 2024年度全市统筹基建专项绩效评价

2. 2024年度市级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3. 2024年度粮食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

专项资金项目依据工作量采取分包方式遴选,项目详情及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

(二)成果要求

需采用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各项评价内容和复核结论需要有具体数据支撑,提出的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

(三)时间节点:在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最终评价。

(四)经费预算

项目名称

分包一

分包二

经费预算

10万

10万

上述费用为单项最高报价,包含可能发生的资料印制费、出差费用、专家评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事务所基本要求:

1. 符****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务所执业资格;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处罚记录;注册会计师10人以上,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相关质量保证体系。

3. 能够组建财务或相关专业人员至少2人稳定的工作组,其中应有1名执业年限3年以上、经验丰富、有责任心的注册会计师全程参审。

4. 与被评价项目或单位无业务往来、相互关联及其他利害关系。

(二)申报项目数: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分包。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18点。标书代写

(四)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认真如实填报《绩效评价申报表》一式五份(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稿于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送达至指定地址。标书代写

四、遴选程序

(一)申请受理后,****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信用审查后再组织遴选。对申报单位从项目报价、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团队实力、工作基础、业务优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确定。

(二)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协议书,正式确定评价方案和相关事宜。

五、联系方式

地址:**市江东中路265号**大厦18楼A座1806室,********审计处,邮编:210019。

联系人:夏连志,每个项目具体答疑人详见附件1。

联系电话:025-****9700

电子邮箱:pingduchu@njnet.****.cn

附件:1. ****发改委管理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绩效项目概况与评价复核要求

2.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申报表

****

2025年4月17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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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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