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3日。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花卉营养土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善堂镇田庄村村口西500米**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善堂镇田庄村,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本项目年生产5000吨花卉营养土。主要生产设备:粉碎机、振动筛、自动装袋机等。主要工艺流程:投料、破碎→筛分→晾晒、包装。主要原辅料:草木灰、椰糠、珍珠岩、蛭石、玉米芯、花生穰废叶、污泥泥饼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粉碎机的进料口、出料口、筛分机上方、包装机的进料口、出料口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应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降噪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分局 | 受理地点: | ****中心2****环境局窗口 | |
| 联系电话: | 0392-****588 | 落款日期: | 2025年4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