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县雷甸镇2021-016号地块项目安置房二期电力接入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 一 | **县雷甸镇2021-016号地块项目安置房二期电力接入采购项目 | 1 | 项 | 200.25万元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申请理由:
**县雷甸镇2021-016号地块项目安置房二期电力接入采购项目涉及资产属于国网浙****公司资产,****具有实施此类项目的资质及施工能力。现因国网浙****公司授权****负责**县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等造成的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线路、电力电缆、环网柜、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表箱等电力设施迁改和拆**置小区电力设施建设等相关事宜,故****具有实施本项目的唯一性。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定供应商为****。
七、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2、拟定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阜溪街道英溪北路629号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陈浩 | 高级教师 | ****中心 |
| 蔡龙 | 工程师 | ****政府****中心 |
| 余方翔 | 高级工程师 | ****人民政府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九、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572-****297
地址:**省**市**县雷甸镇大桥南路25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许
联系电话:0572-****188
地址:**县武康镇市心府14****商铺三楼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财政局
联系人:姚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257
地址:**县**街228号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报告.pdf (1.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