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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城镇重度残疾人集中日间照料服务项目 |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服务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服务中心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00.8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为具有**县户籍或**县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年龄在 16-59 周岁(家庭情况特殊或残疾程度较重年龄可适当放宽),有照护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一二级视力、肢体残疾人提供集中日间照料服务。 |
标段信息
| 1 | E620********346****0001 | 82.08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县2025年城镇重度残疾人集中日间照料服务项目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6********265086Y-****0417-000131-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或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 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5****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04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段内容: 三(四)级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视力残疾人(57人)集中日间照料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