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琉球史迹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三次)
2.项目编号: ****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琉球史迹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三次) |
1.00 |
1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琉球史迹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三次) |
项 |
元 |
100,000.00 |
总价 |
无 |
(2)报价明细要求:
**琉球史迹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三次)
|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琉球史迹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三次) |
**琉球史迹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性工作(三次) |
项 |
元 |
100,000.00 |
总价 |
无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5.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 04 月 18 日至2025年 04 月 24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 04 月 18 日至2025年 04 月 24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本项目无需到现场购买标书,各潜在供应商须填写《购表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件并将公对公转款凭证一同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163.com电子邮箱,邮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供应商在发送登记表后应联系代理机构负责人发放磋商文件定稿。标书代写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2025年 04 月 28 日15点00分前供应商应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至****开标室(**省**市****一中路119号银华综合楼4层401单元开标大厅),逾期递交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9.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5年 04 月 28 日15点00分,在****(**省**市****一中路119号银华综合楼4层401单元)进行磋商。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地址: **市**区**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0层
邮编: 350026
联系人: 姚岑姗
联系电话: 0591-****2190
12、代理机构:****
地址: **省**市****一中路119号银华综合楼4层401单元
邮编: 350005
联系人: 寇鑫彤、卢俊杰、杨辉
联系电话:189****0176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
| 银行账号:419****555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