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详见交易公告万元
报名截止:2025-05-19 17:00:00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通宇****公司增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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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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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不低于109.877913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9.9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109.877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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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增资企业拟公开征集1家投资方。 增资后,**通宇****公司(以下简称“通宇新程”)注册资本增加至1109.877913万元,其中投资方持有通宇新程9.9%股权,原股东江****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通宇房地产”)持有增资后通宇新程90.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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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如未能产生符合公告要求的投资方,则本次增资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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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用途 |
**通宇****公司补充注册资本、偿还原股东债务、****公司日常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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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信息 |
通宇新程设置董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股东通宇房地产委派2名,投资方可委派1名,董事长由原股东通宇房地产委派。董事会所有事项2/3及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执行。
增资企业暂未出具针对本次增资项目的评估报告,拟于遴选投资方前提供相应评估报告,提请投资人关注。
三、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具备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于挂牌终止日17****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交易所地址:**市**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并填写《投资意向登记表》(交易所提供),交易所接受申请时间:上午8:30 -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投资金额100%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交易所指定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营业部,账号:764********126370)。交易所仅接受意向投资方以自身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 (三)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支付3500万元的股东借款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交纳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户名:**通宇****公司,开户行:****开发区支行,账号:320********600004843)。 (四)公告期满,交易所协助通宇新程根据征集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五)意向投资方须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1、《投资意向登记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的基本情况(原件); 4、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原件); 5、同意认投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6、本公告中要求的“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事项”的书面承诺(原件); 7、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资方资格条件”的全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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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一)增资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苏公N[2025]E3017号);; (二)增资企业2024年12月份财务报表。 五、增资企业承诺本次公开增资不存在任何障碍(****政府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变化除外),保证增资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六、本公告仅为本次增资的简要说明。意向投资方在做出投资意向申请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增资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发布期内,经与增资企业协商并经增资企业同意,意向投资方可自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须在承诺对本次增资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增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投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25-****3383;传真:025-****3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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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增资企业名称 |
**通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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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
住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七里桥北路1号****新区人力**服务产业园一期17栋106-37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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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周彬彬 |
成立日期 |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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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万元) |
1000 |
实收资本 (万元)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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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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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类型 |
国有全资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0191MAE2DHXA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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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大 √中 □小 □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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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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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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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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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江****集团 ****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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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增资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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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日日期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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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
8472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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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 |
8372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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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者权益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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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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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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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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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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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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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日期 |
资产 总额 |
负债 总额 |
所有者 权益 |
营业 收入 |
利润 总额 |
净利润 |
|
| 2024.12 |
82869.82 |
82869.82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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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行为 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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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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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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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投资方 资格条件 |
1、投资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或该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2024年度单年全口径销售金额不少于500亿****研究中心发布的2024年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TOP200排行榜为准)。 (3)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须取得房地产企业相关品牌授权(提供品牌授权证明文件)。 (4)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主体信用评级不低于AA级(以国内有资质的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为准); (5)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或以上开发资质(****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资质证书为准)。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事项: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近三年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等。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如增资企业需要使用投资方提供的授权品牌,增资企业向投资方支付品牌使用费率为总销售额的1.5—2.5%,具体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增资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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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条件 |
1.投资方须在《增资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借给增资企业不低于9210.192541万元用于增资企业偿还原股东债权利息并用做增资企业后期开发建设成本;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3.增资企业有权选择是否使用投资方提供的授权品牌,如增资企业确定使用,则向投资方支付品牌使用费,费率为总销售额的1.5—2.5%,具体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4.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期间,增资企业因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额或减少额,按照出资比例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5.本次增资实际融资金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增资后企业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6.意向投资方须在****交易所出具《增资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资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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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否 |
| 保证金金额 |
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的100% (具体支付方式详见“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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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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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交易所交纳的服务费后的余款)将被扣除,作为对增资企业的补偿: (一)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二)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 (三)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 (四)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二、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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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发布需求
| 信息发布期 |
20个工作日(自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首次挂牌日期:2025年4月17日 本次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4月17 日 本次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5月 19日 |
| 信息发布 期满的安排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信息发布终结; |
五、遴选方案
| 遴选方式 (可多选) |
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并经增资企业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公告期满,如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有权对合格的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遴选或直接确认成交;如征集到超过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
| 遴选方案 主要内容 |
竞争性谈判主要内容或标准如下:
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
①股东背景和企业信用:****公司背景的优先; ②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较强的优先; ③行业地位及影响力较高的优先; ④企业资质: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优先。
合格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具有的协同效应或能够提供的战略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①**开发:合格意向投资方提供的被授权房地产企业相关品牌与增资企业****政府的发展理念相契合,具备该类项目用地开发建设成功案例的优先; ②经营方案规划:合格意向投资方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规划条件附图,编制项目的概念规划方案,该方案切合增资企业当前的实际发展状况,符合增资企业发展方向的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