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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439.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微水镇长岗村、**村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高等教育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高等教育用地 | 5439.43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A0053 | |||
| 起始价: | 31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宗地编号: | [2025]39号 | 宗地总面积: | 15817.6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北区)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5817.64 |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3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5BA0089 | ||
| 起始价: | 433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2025]39号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亩;(3)能耗指标:≤.960.617tce”;(4)产业类型:制造行业;(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7)建筑退道路红线:1、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因场地条件、建筑布局等客观条件限制确实达不到退地界规定要求,不影响公共利益且经相邻权属单位同意的,建设项目可适当减少退地界距离。 | |||||||
| 宗地编号: | [2025]37号 | 宗地总面积: | 1524.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北区)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524.95 |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5BA0014 | ||
| 起始价: | 42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 备注: [2025]37号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亩;(3)能耗指标:≤0.1tce”(4)产业类型:工业;(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7)建筑退道路红线:1、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因场地条件、建筑布局等客观条件限制确实达不到退地界规定要求,不影响公共利益且经相邻权属单位同意的,建设项目可适当减少退地界距离。 | |||||||
| 宗地编号: | [2025]38号 | 宗地总面积: | 1280.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北区)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280.16 |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5BA0015 | ||
| 起始价: | 35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 备注: [2025]38号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1)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亩;(3)能耗指标:≤.01tce”(4)产业类型:食品加工;(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7%;(6)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15%;(7)建筑退道路红线:1、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2015]24号)执行。2、因场地条件、建筑布局等客观条件限制确实达不到退地界规定要求,不影响公共利益且经相邻权属单位同意的,建设项目可适当减少退地界距离。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22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22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6日 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5月06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5月07日 14时30分****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5]37号、[2025]38号、[2025]39号地块为二类工业“标准地”,实行土地“带标出让”,执行降地价政策。竞买人需按照****出具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指标要求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委托****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建设北路25号
联 系 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155****5602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100****7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