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申请审查汀江防洪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收悉。****发改委《关于**市汀江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2024〕169号),****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任务和规模
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兼顾排涝。通过**堤防、护岸、旧堤加固,**排水涵管等措施,完善沿线城镇防洪排涝体系。
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工程由**、**、黄潭河**段和**、**段组成,共布置14条堤段,建设堤防(护岸)总长20.605公里,**水闸3座,排水涵管83根,引水涵管3根,穿堤箱涵3座,拆除拦河坝1座,修复拦河坝1座,人行桥梁拆除1座。其中:**、**、黄潭河**段建设堤防7段,建设堤防(护岸)总长9.151公里,建设排水涵管35处,穿堤箱涵3座,人行桥梁拆除1座;**、**段建设堤防7段,建设堤防(护岸)总长11.454公里,**水闸3座,排水涵管48根,引水涵管3根,拆除拦河坝1座,修复拦河坝1座。
二、设计标准和建筑物级别
**区城郊段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3级。**县**西南、九洲堤段,**县****堤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4级。**区虎岗、高陂、仙师、培丰、高头段,**县濯田段,**县玉女、水埔堤段,**县桃溪堤段、**区黄美堤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5级;水闸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区城郊段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县**西南、九洲堤段,**县****堤段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区虎岗、高陂、仙师、培丰、高头段,**县濯田段,**县玉女、水埔堤段,**县桃溪堤段、**区黄美堤段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
堤防和交叉建筑物不作抗震设计。
三、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基本同意堤防(护岸)及穿堤建筑物的总体布置方案和断面结构型式。工程涉及汀江及其支流河道,分布于**市**县、**县、**区、**区、**县5个区县共14个堤段,具体布置如下:
(一)**、**、黄潭河**段
1. **县西南堤段:位于汀江支流赖溪**障桥至罗屋桥河段。建设堤防总长2.052公里,其中**左岸堤防长1.748公里,采用复合式堤,土堤加高加固0.304公里;**穿堤涵管9处。
2. **县九洲堤段:位于汀江支流旧县河与汀**流汇合口河段左岸。**堤防长1.319公里,采用土堤和复合式堤;**穿堤涵管3处,穿堤箱涵1座。
3. **县玉女堤段:位于汀江支流旧县河与汀**流汇合口河段右岸。建设堤防(护岸)总长0.694公里,其中**堤防长0.367公里,采用土堤和复合式堤;**护岸长0.327公里,采用复合式护岸;**穿堤涵管2处,穿堤箱涵1座。
4. **县水埔堤段:位于汀**流水埔村河段右岸。建设堤防(护岸)总长1.985公里,其中**堤防长0.715公里,采用土堤和复合式堤;**护岸长1.270公里,采用复合式护岸;**穿堤涵管5处。
5.**县**堤段:位于汀江支流**河流域**镇始通村河段左岸。**堤防长0.991公里,采用复合式堤;**穿堤涵管4处。
6. **县桃溪堤段:位于汀江支流大禾溪鲁溪村河段右岸,**护岸长1.131公里,采用墙式和复合式护岸;穿堤涵管8处。
7.**区黄美堤段:位于汀江支流黄潭河流域大池镇黄美村河段。建设堤防(护岸)总长0.979公里,其中**堤防长0.336公里,采用复合式堤和混凝土堤;右岸**护岸长0.643公里,采用复合式护岸和墙式护岸;**穿堤涵管4处,穿堤箱涵1座。
(二)**、**段
1. **区虎岗堤段:建设堤防(护岸)总长1.106公里,其中**堤防长0.258公里,**护岸长0.848公里,虎岗段共分3段,为龙溪段、虎东段和寨下段。龙溪段护岸位于黄潭河支流大洋坝溪,**护岸长0.331公里,采用墙式护岸;虎东段堤防位于**河虎东村河段,**堤防长0.258公里,采用混凝土重力式堤;寨下段护岸位于**河虎东村河段,**护岸长0.517公里,采用墙式护岸;**排水管7根。
2. **区高陂堤段:位于****陂村,建设堤防(护岸)总长1.117公里,其中**护岸长0.312公里,采用墙式护岸;**堤防长0.805公里,采用混凝土防洪墙;**排水管5根,引水管3根,拆除雍水坝1座。
3. **区城郊堤段:位于**河三峰村河道右岸,**堤防0.915公里,采用复合式堤;**排水管6根。
4. **区仙师堤段:位于**河大岭村河道左岸,**护岸长0.669公里,采用复合式护岸;**排水管3根。
5. **区培丰堤段:位于孔夫溪文东村河道左岸,**护岸长0.914公里,采用复合式护岸;**排水管5根。
6. **区高头堤段:位于高头溪高南村河道两岸,**护岸长0.896公里,采用复合式、墙式护岸;**排水管1根;修复拦河坝1座。
7. **县濯田堤段:建设堤防总长5.839公里,其中**堤防长4.553公里,加高加固堤防长1.286公里。濯田段共分3个堤段,为**段、**段、水口段。**段堤防沿濯田河左岸布置,**堤防长2.641公里,采用土石复合式堤;**排涝闸3座;**排水管7根。**段堤防沿濯田河左岸布置,**堤防长1.038公里,采用复合式堤;加高加固堤防长1.286公里,采用混凝土挡墙和复合式堤;**排水管11根。水口段堤防沿濯田河左岸布置,**堤防长0.874公里,采用复合式堤;**排水管3根。
****段1#、2#、3#水闸,均采用潜孔平面式滚轮钢闸门。1#、3#水闸闸孔均为1孔4米×3米(宽×高),闸室长3.5米,宽4米。2#水闸闸孔为1孔3米×2.5米(宽×高),闸室长3.5米,宽4米。
四、工程工期与设计概算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6个月。设计概算总投资55214.39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40395.42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补偿静态投资11306.1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1369.1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2143.71万元。
其中汀江(**、**、黄潭河**段)防洪提升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29035.54万元。其工程部分静态投资21228.18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补偿静态投资5934.2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609.6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1263.44万元。
汀江(**、**)防洪提升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26178.85万元。其工程部分静态投资19167.24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补偿静态投资5371.86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759.4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880.27万元。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做好各项配套工程工作,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项目法人应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时完成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
****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移民安置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四)项目法人应落实最严格水**管理制度。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环评与水保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保障水质安全。
(五)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附件:1. 汀江(**、**、黄潭河**段)防洪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
2. 汀江(**、**段)防洪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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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