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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省**市**蠡吾镇南南王村道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 | ||
| 所在地区 | **省-**市-** | |||
| 项目实施地点 | 蠡吾镇南南王村 | |||
| 最高限价 | 598992.10元 | |||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 招标内容 | 道路改建工程 |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598992.10元,资金比例 100% | |||
| 计划工期 | 180天 | 招标方式 | 其他 | |
| 项目概况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其他情况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资质要求 |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 其他条件 | 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付款方式: 根据施工进度分期支付,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报名方式 3.1时间:2025 年 04月 18 日— 2025年04月24 日17:00,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市**区乐凯北大街秀兰城市美居**南门底商50号 3.3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适用于法人报名);(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适用于委托代理人报名)。 四、其他补充事宜 4.1、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中心(育才东路80******局东侧50米)) 4.2、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中心(育才东路80******局东侧50米)) 4.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蠡吾镇南王村 联系方式:张光峰、137****2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韩村乡乐凯北大街城市美居**50号门脸 联系方式:赵康 031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康 电 话:0312-****216 交易机构:****中心 地 址:育才东路80******局东侧50米)标书代写 |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中心 | 联系电话 | 155****0000 |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忠洋 | 联系电话 | 150****3678 | |
| 传真 | 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