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县2023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大溪河镇农村居住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结算审核项目招标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融资资金,招标人为****,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县2023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大溪河镇农村居住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结算审核。
2、项目地点:**县大溪河镇
3、项目内容:其中包含三个标段,一标段北苑小区环境改造提升,二标段丰源小区环境改造提升,三标段南苑小区环境改造提升。施工中标价为****500.07元。包含但不限于为上述项目竣工结算价款审核等一切造价管理咨询的相关工作。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结算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出具经发包人认可的结算审计报告并移交全套审计资料时止。
5、固定价(费率):基本服务费率1.53‰,审核成果费率4.0%,(投标人的投标费率请填写固定价(费率),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6、评选办法:固定费率随机抽取方式
7、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内容的实际资料并自行承担有可能带来的安全等不利因素。
8、付款方式:按照送审金额及核减额为基数计算审核服务费用,结算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出具经发包人认可的结算审核报告并移交全套审核资料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的审核服务费用。
9、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公共**进场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4)4号] 、《关于简化限额以下采购项目采购程序的通知》凤公管〔2023]1号及《****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要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且未被移除的;
④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本人参加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标书代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获取方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发送给被邀请单位。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00分。地点:****人民政府二楼东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地 址:**市**县府城镇
联系人:邱站长
电 话:0550-****714
代理机构:****(公章)
地 址:**省**市**县**美都12幢302室
联系人:莊金月
电 话: 153****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