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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和《关于组织开展**市第七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了**市第七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根据评审工作规定,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1.公示内容:获奖成果的内容、资格及权属。
2.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4月27日。
3.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获奖成果有异议的,****教育局(联系电话:****8900)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附件:1.**市第七届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类拟获奖名单.docx
**市第七****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