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城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二)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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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县**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2.项目招标编号:****

3.首次公告时间:2025年3月21日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23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其中管道工程施工工期为: 年 月 日至2025年6月19日)......”

2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第8条 工期和进度 “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一,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在审计结算时扣除。”

第8条 工期和进度 “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一,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因设计因素造成现场停工,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设计合同价的千分之一,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3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5 竣工结算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80天内结算送审。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双方另行协商。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依据审计部门需求清单为准。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5 竣工结算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各分部分项工程最终以实际正常运行施工合格为依据,否则不能计量结算。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80天内结算送审。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双方另行协商。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依据审计部门需求清单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对应内容更正,请各投标人按更正后的 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已经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中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三、公告查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

****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2-****509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莲城路83号

联系人:韦政宏 电话:0772-****51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北路256号

联系人:覃小丹 电话:0772-****655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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