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抢险资金)采购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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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抢险资金)采购项目的公告


****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冀建财(2024〕312号)通知要求,结合新区防汛工作实际,我局拟利用该资金采购一批防汛抢险救援装备物资,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抢险资金)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附件

附件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项目概算

本项目概算为45万元。

三、其他要求

(一)商务要求1.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2.质量要求:合格

(二)验收标准1.投标各种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国家行业认证要求。2.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及出厂标准。中标单位提供产品必须与中标产品明细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三)售后保证保质期内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费用。中标单位不能调换或退货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四)编织袋等物资类质保1年,发电机等装备类质保3年。

四、资质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境外(含**、**、**)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管理部门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未被政府采购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五、资格审查

(一)采购相关资料投递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8时。标书代写

(二)文件投递地点:**雄**区**县豪丹路与大水街交叉口南行50米路东,容西大水街办公区A座406。需递交纸质版材料7份,纸质版1正6副,密封装订。

(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谷女士 0312-****400

(四)相关文件:

1.本项目采购物资单品及整体报价

2.提供的货品详细参数、需附图,如有检测报告、质检报告一并附上。

3.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单位名称、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规模、主营业务、曾获荣誉情况、其他优势等);

4.资质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商业信誉证明,银行开具的资质证明或者财务审计报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等);

5.曾承接过同类项目或相关项目的资料(需附合同);

6.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其他文件(投标产品详细说明、供货方案及保障措施、维修、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障及产品生产保障相关认证)

附件:比选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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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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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运营:****杂志社****中心

监制:孟光耀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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