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近期征收工作任务加大,为了更好地推进房屋征收工作,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具有资产评估资****中心已委托的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备的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贰级****公司(主营业务为资产评估),具备省级及以上住建部门发出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函,在**市辖区及**县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工作人员;
2.具有国家资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包括土地或房产评估资质),并且注册资产评估师(或土地估价师、房地产评估师)不少于15名,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3.在执业和年检过程中,年检合格。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
1.机构介绍、执业人员介绍、业务介绍、负责人介绍;
2.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份以往做过的整套资产评估报告。
提交的材料要求用A4纸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机构负责人签字。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三、参评要求
参评机构务必于2025年4月28日前将资料送(寄)****服务中心房屋征收股罗旨恒处进行登记。地址:**县还珠东路三号,电话:0779-****155,邮箱:****@163.com。
四、招选流程
(一)初审参评资料
参评机构应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中心审核中如发现所报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我中心于2025年5月6日前,电话通****中心递交的《参评文件》,进入综合评审程序。
(二)综合评审
由我中心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对评估机构提交的有关文件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入选机构,
评审时间:2025年5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入选机构公示
对于综合评审入选的评估机构,经我中心确认后,****政府网站对入选机构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0日至5月17日
(四)签订相关协议
****中心与入选评估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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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