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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受理了**市城镇供热隔压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申请。该项目位于文化路以南,曙光路以西。用地面积为11401平方米。
经审查,我局拟许可该申请,现将拟许可内容予以公告。公告地点:项目现场、****审批局公示栏、****政府网站。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公告时间自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内持有效证件、资料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主动申请听证。
****服务局地址:****办事处济津街999****中心
****服务局电话:0635-****022
申请单位:****
电话:0635-****969
附注:
1、勘测定界图
2、公告地点:项目现场、****审批局公示栏、****政府网站
****服务局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