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选条件
本招选项目********商铺运营项目(项目名称),招选人为****办事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 项目名称:********商铺运营项目;
2.2 项目地点:长****社区洪公塘路与取忠路交汇处;
2.3 项目概述:高塘****商铺位于**区洪公塘路与取忠路交汇处,商铺面积6624.78平方米,已出租面积2909.17平方米,****小学旁,常住人口1.1万人左右,周边人流量密集,****超市,商业需求旺盛;
2.4 招选范围:拟通过公开招选方式引进一家国内企业进行**,****商铺维护管理并负责牵头进行维****商铺面向社会招商(具体以最终商定的**协议为准);
2.5 **期限:项目**期限为5年。
3.1 应选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应选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次招选对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未中选人应选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 凡有意参加应选者,请于2025年04月21日起至2025年04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国致****公司(******广场7栋7楼701)获取比选文件;
5.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
6.1 应选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含)17时00分前。形式:通过书面形式或以邮件的方式(邮箱地址:hnguozhi@@163.com)提出;标书代写
6.2 招选人澄清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含)17时00分前。形式:通过书面形式或以邮件的方式(邮箱地址:****@163.com)发布。标书代写
7.应选文件的递交
7.1 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及比选时间为2025年04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场7栋7楼701号(**国致****公司);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应选文件,招选人不予受理。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前3名单位为入围候选人,招选人将会依次对前3名的单位进行商务洽谈,经过商务洽谈后确定中选人。如中选人放弃中选,招选人有权与其他入围候选单位重新洽谈,重新选定中选人或重新招选。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NewIndex/index.shtml)、《****政府门户网》(http://www.****.cn/xxgk_343/gdwxxgk/jzxxgk/jd/gtljd/tzgg_6192/)。
本次招选活动接受中共****检查委员****委员会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0027。
(一)异议联系部门(或单位)
(1)招选代理:**国致****公司
地 址:******广场7栋7楼701号
联系人:梁欢、李灿、李丽、魏智勇
电 话:0731-****8559、****8556
(2)招 选 人:****办事处
地 址:**市**区郭亮北路107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0****8066
(二)举报联系部门
监督部门:中共****检查委员****委员会
电 话:0731-****0027
地 址:**市**区郭亮北路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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